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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点击数:

15vip太阳成院函〔2018〕53号

各系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推进教育系统宪法学习,现就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日到12月8日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宪法晨读”

各系利用每天上午上课前10分钟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体诵读;星期一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医护系学生在国旗下开展一次集体诵读活动。

2、举行宪法主题班会

12月2日晚自习,全院各班统一组织举行宪法主题班会,以讲解、朗诵、讨论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切实增强尊崇宪法的意识、养成遵守宪法的行为、落实维护宪法的责任、显现运用宪法的效果,引导广大中学生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开展宪法主题板报评比

各班要精心设计、主题鲜明,通过精美的绘画和详实的文字说明,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宪法意识,使学生了解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弘扬宪法的同时,也要展示自己班级的独特性,制作出有特点、有创意的板报作品,展现积极美好的学习和生活风貌。

4、收看教育部相关活动

各系要组织全体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www.qspfw.edu.cn),收看教育部关于宪法宣传日的相关活动。

各系要认真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和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将每项动活情况及图片资料于12月10日前报学生处(联系人:赵庆华,电子邮箱:273189080@qq.com)。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宪法晨读内容

序言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算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子以迫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事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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